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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破坏环境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来源: 郑州刑事大律师
[导读]:故意破坏环境的行为在刑法中被视为严重犯罪,其刑事责任的确定涉及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实际损害后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的综合考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不仅需要赔偿经济损失,还可能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故意破坏环境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

故意破坏环境的行为主要涉及到《刑法》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章节。若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破坏环境,却仍故意为之,导致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或者产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危害公众健康,那么就可能构成此罪。

例如,《刑法》第338条规定了“污染环境罪”,规定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第345条则规定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这些都属于故意破坏环境的行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在法律上区分环境犯罪中的故意与过失?

在环境犯罪中,区分故意与过失是确定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关键环节。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相关法律规定,故意和过失主要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进行区分。

1. 故意:在环境犯罪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后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构成故意。例如,行为人明确知道非法排放有毒物质会严重污染环境,但仍然实施了该行为,就属于故意犯罪。

2. 过失:行为人在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后果的情况下,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到了,但由于过于自信而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了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这种情况则构成过失犯罪。例如,行为人在管理废弃物过程中,应当预见到不按规定处理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由于工作疏忽未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导致环境污染,这就是过失犯罪。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2. 对于环境犯罪的具体规定,如《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关于“污染环境罪”的条文,以及第三百四十三条关于“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条文中,都包含了对故意和过失犯罪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结合具体案情和上述刑法原则,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究竟是故意还是过失。

因此,对于故意破坏环境的行为,我国法律有着明确且严格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司法实践中,将结合行为人的具体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依法判定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强调预防和惩治并重,通过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以期有效遏制各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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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郑州刑事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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